可变资本公司VCC
可变资本公司 (VCC) 是根据2020 年 1 月 14 日生效 的《可变资本公司法》 成立的一种新的投资基金公司结构。可变资本公司将补充新加坡现有的一套投资基金结构。
VCC法案和附属立法由 ACRA 管理。所有 VCC 必须由获准基金经理管理。VCC的反洗钱和打击资助恐怖主义的义务将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(MAS)负责。
01
必须有一名常驻新加坡的持牌或受规管的基金管理人
02
注册办事处必须位于新加坡,并且必须委任一名常驻新加坡的公司秘书
03
非授权计划必须至少有一名新加坡居民董事
04
必须由新加坡审计师进行审计
05
满足现行《证券与期货法》对投资基金的要求



